11 月 2 日消息,海南省商务厅今日发布关于调整 2025 年海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公告,调整如下:
自 2025 年 11 月 4 日 0 时起,在海南省申请 2025 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所报废旧车登记地(旧车车牌所属地)和所购新车注册登记地(新车首次上牌地)均应为海南省。即:
旧车报废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为 2025 年 11 月 4 日 0 时后的,所报废旧车登记地(旧车车牌所属地)应为海南省。
新车购买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为 2025 年 11 月 4 日 0 时后的,所购新车注册登记地(新车首次上牌地)应为海南省。
补贴标准和其他条件仍以《商务部等 8 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 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8 号)为准。
对 2025 年 11 月 4 日 0 时前已完成旧车报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的,旧车登记地(旧车车牌所属地)不受本次政策调整限制。
对 2025 年 11 月 4 日 0 时前已完成新车购买(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的,新车注册等登记地(新车首次上牌地)不受本次政策调整限制。
据此前报道,海南省商务厅 10 月 4 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 2025 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提到,自 2025 年 10 月 6 日 0 时起暂停 2025 年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在 2025 年 10 月 6 日 0 时前的消费者可正常申请补贴,对于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在 10 月 6 日 0 时后的补贴申请将不再受理。
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应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 24 时前通过“2025 年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平台”提交申请并上传所需申报资料;补正信息应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补正。逾期未提交或补正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