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7 日消息,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今日发布《网络表演团体直播运营管理要求》(T/ZGYC 011—2026)团体标准,该标准旨在规范网络表演团体直播(以下简称“团播”)活动的策划、执行与运营管理,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随着网络表演行业的快速发展,团播已成为一种重要的演出形式和内容传播方式。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提升团播内容质量,保障观众权益,协会组织相关平台企业、运营机构及行业专家共同起草了本标准。
《网络表演团体直播运营管理要求》从机构与人员、内容与技术、服化道管理、安全与保障、社会责任与诚信建设等多个维度,明确了团播运营主体的管理责任与操作规范。
标准强调运营主体应坚持正确导向,建立内容审核、培训管理、应急处置等机制;在技术层面,对直播画面、音质、设备、网络环境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服化道方面,强调专业性、安全性、适宜性与文化适配性;同时,标准还对信息安全、未成年人保护、表演者身心健康等方面作出规范。
附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如下:
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无忧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花房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帅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联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都星娱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天津北方演艺集团融媒体中心
南京咸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