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押金黑洞频现,新国标出台整治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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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9 日消息,新修订的《汽车租赁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已于今年 1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新国标对规范汽车租赁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但央视调查发现,一些不法商家仍在钻制度空子,以“异地还车”“低价优惠”等噱头诱骗消费者。今年国庆假期,四川成都的王先生一家赴新疆自驾游,就陷入了一场精心设下的“恶意加价”陷阱。

四川成都的王先生在今年国庆假期通过社交平台联系到一家名为“乌鲁木齐汽车租赁”的账号,计划在新疆租车自驾。对方提供了营业执照(注:显示为“新疆鸿钧广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和汽车租赁备案证明。王先生随后租用车辆 6 天,支付租金、保险费共 4080 元,以及车辆押金 1 万元、违章押金 3000 元。

取车时,对接人罗某称原定车辆受损,临时更换车辆并要求追加押金 5000 元。王先生支付后签署了一份无完整公司名称且未盖章的合同。还车前一天,罗某声称系统显示超速需再交 2000 元违章押金,但未提供违章记录。

王先生通过警方查询确认用车期间无超速。还车时罗某失联,王先生找到营业执照登记的公司,被告知罗某并非其员工,车辆也不属于该公司。经警方介入,罗某承认其为“新疆阿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员工,并承诺三日内退还总计 2 万元押金,但截至报道时押金尚未退还。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表示已接到多起针对该公司的投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新疆阿鹏汽车租赁公司目前状态为存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另有上海消费者梁女士在云南租车时遭遇车辆变速箱故障,垫付拖车、包车费 2400 元。租车平台称故障系人为,但无法提供证明。经监管部门介入,平台同意承担全部费用。上海的高先生在“租租车平台”预订土耳其车型,提车时被告知无车需加价升级,平台事后仅报销部分费用。

据公益性消费者服务平台黑猫投诉数据,2025 年 10 月汽车租赁类投诉达 2249 条,同比增长 41.54%。主要投诉对象包括滴滴、哈罗、拍小租、一嗨租车和神州租车。投诉问题中,不退款占比 54.20%,乱收费占比 33.25%,具体涉及提前还车不退款、扣除违约金、强制收取高额手续费、额外不明费用等。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指出,租车消费存在合同不明确、责任不清晰、售后无保障、异地维权难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新实施的《汽车租赁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要求:

  • 平台审核责任:汽车租赁网络平台需在经营者入驻前核验其营业执照、备案信息及车辆行驶证等基本信息。

  • 防止恶性竞争:平台应采用技术手段防止恶意低价竞争和虚假广告。

  • 合同规范:租赁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明确车辆租金、异地还车费、附加服务费、押金数额、扣除条件及退还方式。合同需承租人与经营者签字盖章,收费项目需列示清楚。

  • 押金退还时限:要求经营者在还车后 30 日内,无其他扣款情况下退还押金。

  • 服务信息提示:租赁车辆应配备服务信息提示卡,标明紧急救援、监督投诉电话等。

  • 鼓励平台机制:鼓励平台建立首问负责制、先行赔付、在线争议解决等制度。

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新征表示,下一步应强化汽车租赁服务网络建设,促进跨区域租车便利化,提升行业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