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消息,今日,国家网络安全通报中心依法对某人工智能服务科技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据介绍,公安部门在“护网—2025”专项工作中发现,某主营业务为对外提供人工智能模型训练基础数据(算料)的科技有限公司,在处理人脸等生物识别类敏感个人信息前,未按《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规定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属地公安机关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对该公司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官方提示,合法合规的人工智能训练数据是高水平大模型研发的基石。
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网络数据处理者应当加强对训练数据和训练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处置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
产业链相关企业要以案为鉴,遵守《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切实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责任义务,在采集公民个人信息时及时征得采集对象同意,对外交付数据前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及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以更高水平的训练数据安全保障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
快科技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3467321@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