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3春季高考招生录取3月29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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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2023春季高考招生录取3月29日启动(附录取日程表)

  2023广东春季高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3月17日14:00至21日12:00,广东2023春季高考招生录取3月29日启动!最快31日可查录取结果。那么,何时补录呢?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下称“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切实增强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实施春季高考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春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与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夏季考试招生(下称“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性质相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加强统筹谋划和协调联动,明确任务、分工和职责,确保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下称“3+证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本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2〕27号)、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2〕4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相关录取工作安排另文通知。

  二、规范管理,切实做好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

  (一)批次安排和分数线划定

  1.录取批次。“依学考录取”不分批次。“3+证书”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进行录取。

  2.录取分数线。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录取”“3+证书”招生录取分数线划定情况详见《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粤招〔2023〕2号)。

  (二)投档原则和比例

  1.“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下同),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依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以1:1比例进行投档。按考生文化总分(艺体类为合成总分)及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分档录取。

  2.“3+证书”本科批次,在本科批次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专业对口、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一次性投档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资格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资格考生确定及考生总分合成方式详见粤招办普〔2022〕49号文及有关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3.“3+证书”专科中职生、退役士兵和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依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以1:1比例进行投档。按考生文化总分及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院校专业组志愿和相关证书分档录取。其中,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班考生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时,原则上按先中职生批次,再退役士兵批次,最后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进行。

  投档时,考生排位、志愿相同时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后续院校志愿。

  (三)征集志愿

  如招生院校有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组织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调整至相关院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使用。

  (四)时间安排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7日,详见《广东省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附件)。

  (五)注意事项

  1.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要按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分档、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招生院校审阅考生档案以及提交拟录取、拟退档考生档案的过程与夏季高考录取相同。退档考生提出的质疑由相关院校解答,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2.对肢体残疾、生活能自理、不影响专业学习、志愿填报合理且成绩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招生院校应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录取。

  3.报考春季高考招生并被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录取。被夏季高考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其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资格。报考春季高考被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考生报到注册。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高考报名及录取审核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2〕47号)有关规定,已被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春季高考及其他类型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录取,但可参加本科层次招生录取。

  4.根据《关于下载打印广东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的函》(粤招办普〔2021〕34号)有关要求,从2021年起,广东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将通过网络平台方式推送电子版给各招生院校,由院校自行打印下载,不再另行寄送纸质版。各招生院校须严格按照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春季高考新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认真落实录取通知书寄送工作要求,确保录取通知书寄递安全、及时、准确。

  5.已录取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领取,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考生及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的注销工作等均按夏季高考录取的有关规定执行。各招生院校在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毕业证明原件(含高中毕业证、高中同等学力证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无高中阶段毕业证明的考生不予报到和注册。对于“3+证书”考试录取考生,招生院校还须核验考生相关专业技能证书,专业技能证书未能通过核验的考生不予报到和注册。

  6.被录取的新生户籍迁移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职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字〔2015〕9号)执行。需办理户口迁移的考生,凭录取院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高度重视,确保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招生录取管理水平。各招生院校要加强招生工作队伍建设,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无直系亲属参加今年高考的干部、教师在本校录取现场参加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须指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同省招生办公室联络,协助做好录取工作。

  (二)严格计划管理,确保完成春季高考招生任务。严格执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严禁招生院校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录取期间,生源好的院校可在年度招生总计划内,申请适当增加春季高考招生计划。院校增加计划须在正式投档前向省教育厅规划处和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在网上录取系统上办理手续。招生院校若需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的专业间进行且不得影响已投档考生利益。因生源计划调整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向考生和社会解释。

  (三)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招生录取管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全面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各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自行或通过社会机构等组织生源,严禁以技能培训套读学历教育方式宣传组织学生提前入学。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录取咨询服务等方式收取费用或诱导学生填报指定院校志愿,谋取利益。招生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监督学校职能部门在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执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以及学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录取规则情况,学校拟录取、拟退档考生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及规定要求,以及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情况。要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人员,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考生信息安全和网上录取系统正常运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考生信息数据的管理。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预投档分数线等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泄露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联系方式、考试成绩等),严禁兜售、贩卖考生信息,要坚决查处擅自对外公布考生信息行为,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0〕6号)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安全和规范化管理。

  为确保各招生院校录取工作的安全顺利实施,各院校要认真做好录取工作所需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的准备工作,加强对设备运行的检测和调试,确保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行和网络安全畅通。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要组织专门力量确保校园网的安全,要建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值班制度,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漏洞,不断完善人防、技防相结合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确保招生网站、录取管理系统以及录取数据的绝对安全。

  (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各招生院校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做到“十公开”,确保录取工作“阳光作业”。录取期间,省招生办公室将在考试院官微官网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各批次招生类型首次投档情况及投档线,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信息平台向考生提供录取情况查询。各招生院校要完善措施,通过学校招生信息平台及时向考生公开招生章程、录取规则、专业录取结果等信息,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咨询、申诉的渠道,积极配合省招生办公室依法依规处理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招生工作满意度。

  附件:广东省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2023广东春季高考有哪些院校

序号院校名称序号院校名称
1潮汕职业技术学院51广东肇庆航空职业学院
2东莞职业技术学院52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3佛山职业技术学院53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4广东白云学院54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5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55广州东华职业学院
6广东财贸职业学院5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7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57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8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58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9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59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10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60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11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61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12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62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13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63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1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64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15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65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16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66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
17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67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18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68广州松田职业学院
19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69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20广东科技学院70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1广东科贸职业学院71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2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72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3广东理工学院73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4广东理工职业学院74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25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75韩山师范学院
26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76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27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77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28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78惠州工程职业学院
29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79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30广东南方职业学院80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31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81嘉应学院
32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82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33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83揭阳职业技术学院
3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84岭南师范学院
35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85罗定职业技术学院
36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86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37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87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38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88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39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89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40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90韶关学院
41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91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42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92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43广东文理职业学院93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44广东文艺职业学院94私立华联学院
45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95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46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96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47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97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48广东行政职业学院98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49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99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50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100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101珠海艺术职业学院

  春考的难度水平

  春考中考试难度相当于高中阶段的基础知识,对高中文化课程有一定基础的学生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优势。春考语文、数学较夏季高考容易得多。春考考本科的几率还是比夏考来的高的。

  春考,是国家为了缓解夏季高考考生的压力,给予更多考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一种高考形式。春考这种形式的高考比夏季高考简单,录取分数相对较低。

  春考是为中专技校的学生准备的,但是许多省份的高中生也能参加,那中专技校的学生和高中生竞争的话,中专技校的学生处于劣势阶段。春考的知识较高考而言少,难度也会小,而且技能分数占比大,易学,因此考学的几率大。

  2023广东春季高考志愿填报流程

  (一)了解成绩及排位。

  2023年广东“依学考录取”和“3+证书”考试考生成绩、考生成绩总分各分数段情况和排位查询方式另文通知,具体请密切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微最新公告。

  (二)了解招生政策和院校招生章程。

  “依学考录取”及“3+证书”考试的志愿填报工作,按照本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2〕27号)、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2〕49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了解广东春季高考招生录取的政策、志愿填报方式、投档模式,以及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发布的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

  (三)知晓招生专业及对考生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按要求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体检并上传体检数据,并结合本人生源类型,认真阅读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印的“高中生版专业目录”或“中职生版专业目录”中的重要说明,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根据本人身体条件,对照意向报考的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刊登的院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及其他特殊要求或慎重报考的提示,选择适当的专业填报,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

  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要注意及时查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春季高考招生专业增补或更正信息。如因未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体检而影响志愿填报或录取结果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拟定志愿表草稿。

  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可预先填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考生志愿表》(见附件,下称“志愿表”)。考生填报志愿,应参考院校往年录取情况,“冷”“热”搭配,形成合理志愿“梯度”。

  (五)网上填报志愿及确认

  1.填报志愿。

  考生须在规定时段内凭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如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已经绑定的手机号码重置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依照事先填报并校对好的志愿表,录入所填报志愿的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并在网上提交。

  逾期不填报志愿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漏报志愿的考生只能在征集志愿阶段补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志愿。

  考生在提交所填报的志愿后,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所有志愿将无法提交,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及专业条件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修改正确后,考生可保存所填报的志愿,并进行查看、修改等操作。

  2.确认志愿。

  考生填报并成功保存志愿,确定不再修改所填报的志愿时,须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点击“志愿确认”按钮选择短信验证码或者人脸比对中的任一种方式进行志愿确认。

  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的2小时内(3月21日12:00-14: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继续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的,其志愿无效。

  在规定时间内(3月17日14:00至21日12:00),考生在未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前可多次修改所填报的志愿;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有需要可最多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志愿并重新确认志愿的机会。

  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取消志愿确认后必须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

  为确保志愿信息准确,保护自身权益,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不得委托他人填报志愿。由于登录密码、验证码等信息泄漏造成的志愿填报问题由考生自负。

  考生在点击“志愿确认”按钮前,必须认真核对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一经最终确认,任何人不得再进行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

  各中学(报名点)要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用户端密切注意考生填报志愿的动态情况,在志愿填报及确认截止前要预留一定的时间量,提前检查并提醒考生进行网上志愿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