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不少打工人都进行了汇算清缴,并且收到了退税“红包”。但也有一些人,因为平时没足额交税,汇算清缴后可能还要补缴税款,干脆就不进行汇算清缴。
3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披露了广东省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
东莞市税务部门抽查发现,东莞市某策划咨询公司员工刘武章未办理2020年度、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经提醒督促,刘武章仍未办理汇算申报。
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刘武章申报补缴了税款。最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刘武章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9.99万元。
日前,税务部门已经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刘武章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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