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共同社3月10日报道,日本仙台高等法院当天作出二审判决,要求东京电力公司向福岛县磐城市居民就福岛核事故造成的精神损害等作出赔偿,金额共计3.266亿日元,但判决结果中没有认定日本政府负有责任。
此前,在2021年2月的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日本政府和东电都负有责任,要求赔偿1431名原告合计2.0431亿日元。(总台记者赛纳)
央视新闻报道,位于日本东京的“原子力资料情报室”长期关注福岛核事故的处理过程。该机构负责人伴英幸是从事核电研究30多年的专家,3月4日他在接受总台记者采访时表示,向海洋排放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可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影响。他们坚决反对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将核污染水排入海洋。
伴英幸称,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一直称福岛核污染水为所谓的“处理水”,其目的就是为了混淆视听。福岛第一核电站存储罐中的核污染水中所含的很多放射性物质远远超过安全标准。
东京“原子力资料情报室”负责人伴英幸:东京电力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处理过程只能移除放射性元素的一部分,100%移除是做不到的。我们曾多次要求公开相关数据,但他们始终都不公开相关数据,东电完全没有听取我们的建议。
伴英幸介绍,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中所含有的氚以及其他放射性元素,在海洋环境中有可能进入生物体内,并通过食物链形成生物富集,也就是有毒害物质含量沿生物链在各级生物体内逐渐递增的现象,进而影响整个生物圈。
东京“原子力资料情报室”负责人伴英幸:已有很多科研论文结果显示氚会形成生物富集。此外,氚还可能与脱氧核糖核酸中的氢元素发生置换,这一点也已得到了证明。我认为东电对于这些问题都没有做出正确的说明。
为了对外证明核污染水的所谓“安全性”,东电公司从去年开始,进行了用核污染水饲养比目鱼的试验。伴英幸认为,东电的所谓试验无法令人信服。
东京“原子力资料情报室”负责人伴英幸:处理过后的核污染水不仅仅是含有氚,还有其他放射性元素,即便量可能比较小,但东电完全没有对这些放射性元素进行分析,比如说锶的放射性同位素。东电完全不对其他放射性元素的影响进行评估,唯独强调氚的问题,似乎是想对人们造成误导。
日本政府曾表示,不得到利益攸关方的理解和同意,不会对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做出任何处置。伴英幸表示,目前为止,包括日本渔业团体在内,日本国内外对于核污染水排海仍充满了反对和质疑之声,日本政府贸然决定于今年将核污染水排海,显然是背弃了当年的承诺。
东京“原子力资料情报室”负责人伴英幸:(日本政府和东电)应充分考虑什么才是最好的核污染水处理办法,排海既会影响到海洋环境,也会影响到当地渔业,必须把这些因素的影响都进行充分评估。现在日本政府和东电完全没有做这些事情,只是一意孤行。我觉得这是很严重的问题。
标签: 东电公司